如果要选当代文学性最强的一个(对)美国导演,我首推科恩兄弟(兄:乔尔·科恩Joel Coen;弟:伊桑·科恩Ethan Coen):
从处女作《血迷宫》(Blood Simple)开始,科恩兄弟的影片就带有十分强烈的后现代性和黑色幽默,剧情环环相扣、步步为营,诸多巧合汇集在一起的“滚雪球式”故事让人们记住了这对锋芒毕露的电影人。
在《巴顿·芬克》(Barton Fink)中兄弟俩将自己的存在主义观点和意识流手法融入作品中,讲述一位剧作家的创作焦虑,隐晦复杂的戏中戏文本嵌套
个人认为《巴斯特·斯克鲁格斯的歌谣》这部电影本身就是一个冷笑话,冷是字面意思的冷,笑话是笑不出来的笑话。
我之前一直纳闷为什么人能从科恩兄弟的电影里看出幽默,看完这部我总算感知到了,一股残酷的幽默,就像是死前无奈嘲弄的笑。
我想谈论科恩兄弟的幽默感从何而来,正好这部影片也被分成了六个章节,那就尽量凑出六个点去说。
1.节奏感与急转直下的结局
从第一个章节【看过牌,就得玩】就能看出,科恩兄弟很喜欢将人物推至高潮后重重摔下,用大量笔墨表现牛仔的枪法与性格
惊吓的姑娘和饭票两个故事好看,关于世事无常的不确定性,却又冥冥自有注定,因此get为啥说科恩兄弟的片有股神性…。
小说形式使全片类似飘扬的六段咏叹调,文学味儿好重。美国早期西部开发,信仰的起源。
遗体的色调好像罪恶之家,有段略像八恶人,两个赏金猎人讲话方式我还以为就是死神…精度很高,明亮清晰,反而略不适配…。
可摘的细节很多,每段小起头好看。
你看到了牌就要打,生死无常的死刑犯死前感叹姑娘漂亮,世界上永远有更快的枪,淘金者哭叫「他打穿了,但没有打中一个重要器官」
小时候,我们像第一个故事里的主角一样无所畏惧、充满快乐,觉得自己与众不同,直到我们遇到一个大困难,然后我们就被击倒了。
进入青春期,我们又像第二个故事中的主角一样学会叛逆,我们自以为自己有的是时间,自己还有机会,然后不知不觉,就会发现已经没机会了,你已经踏入社会、已经长大成人。
然后我们开始充实自己,学会韬光养晦,就像第三个故事中的主角一样,对老板唯唯诺诺,不管你之前对公司做过多大的贡献,一旦发现你没用,立马就把你踢了。
终于,我们幡然醒悟
电影整篇讲述了了六个故事,像一本寓言书。
第一个故事《巴斯特•斯克鲁格斯的歌谣》
故事发生在西部,讲述了一个爱唱歌爱装B的西部牛仔因话多而死的故事。一个特立独行并且拥有美妙嗓音唱歌动听的西部牛仔,名叫老巴,穿一身白色牛仔服装,没有胡子,骑一匹白色的马,抱着一把吉他,枪法如神,到处装逼,开枪炫技,一路歌唱,一路杀人。最终,被一个更为年轻枪法更快的牛仔杀死了。应了一句老话,话多之人往往死的更快。这个故事应该是告诉我们多行善事莫装逼,少说骚话慎为人。
断腿断肢的青年坐在在塔利亚马轿车中,看着胡杨、荒草和莽山从愈行愈远。
他在想,下一个我到达的城镇,是哪里?那里有喜欢我演出的人吗?
视野中的森林中出现了一条土路,慢慢的,篷车来到了一个小镇。
天空中下着小雪,镇中的人们在闲逛、聊天、看报纸,酒吧的门从里推开又被从外推开,好一番繁荣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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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马车停下来,男人钉下海报、放下挡板、拉下幕布、放好圆凳、点亮烛台。
巴斯特·斯克鲁格斯的歌谣:歌谣中的寓言死亡与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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