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了《金牌律师》(Justice),凶杀,欲望,法庭辩护,都是我喜欢的元素。里面有两段话给我印象很深刻。
其一是:
You got the right lawyer with you, we got the greatest legal system in the world.
这段时间又在看《梅森探案集》,更深刻地理解了这句话。在美国的司法体制下,辩护律师的作用毋庸置疑。有时候,你有没有好的辩护律师,就是有罪和无罪的区别。他们真的有舌灿莲花,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本身,利用Reasonable doubt解放了不少被告人,很多人如果在中国审判决对是死路一条。判定有罪之前都假定是无辜的。有诟病,但不能否认更民主,更尊重人权。
另一段是辩护律师在对陪审团作结案陈述时说的,大意是:
正义的伸张并不是地区检察官胜诉,而是将真正的凶手捉拿归案并判刑,将无辜的人定罪并不是正义。而很多人常常忘了这一点。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美国地区检察官能否扶摇直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定罪率,即他的案子有多少能赢。而辩护律师的这番话,一针见血,点出实质,发人深省。
被FOX砍了了……默哀一个……
TNT&G啊
不过还好 还要SHARK 和BOSTON LEGAL可以看
Justice充分体现了美国媒体的力量,剧中TNT&G的老大就是典型的媒体运作高手。
美国的司法体系与中国不同,陪审团的决定力量导致了媒体对案件的影响。
Justice与国内和港台律师剧的最大区别在于感情戏,Justice习惯每集一个故事,通过主线将故事串起来,情感关系简单。
看这部剧的本意是为了欣赏英美法系的律师是如何表现的,可是看到后面才发现被翻译误导了。
Justice在英语中指正义,也指法官,审判员。我搜索了很久,Justice并没有陪审团的意思。陪审团,如片中所说的“we,the jury”,是jury.我总觉得,片子翻译成金牌律师有点不对劲。sigh
本片给我最大印象并不是有着极好口才的几位大律师,而是陪审团。确切的说,是律师们和公诉人对于陪审团的揣摩。在英美法系,法官并不起审判作用,而是对双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考察,更多的起一个调解,或者说,更多的维护程序正义。
刚开始看剧时,我以为会看到大律师们如何凭自己的口才扭转乾坤,事实却是律师们无比小心的揣摩着陪审团的心思,更多考虑如何打动陪审团,这关系到他们的庭审战略。
陪审团的作用并不是找出真相,他们的职责其实很简单,就是判断眼前的这个人到底有没有为这一桩罪行。而律师,正如剧中所说,在辩护律师这里永远找不到真相,真相只有上帝知道
为什么只有一季,好伤心,喜欢tom,喜欢ron,可惜阿,可惜~~发现自己喜欢看的片子命运都很坎坷,之前的what i like about you 后面的几季都没什么资源下,也没有字幕组翻译~~~现在这个干脆都没了~~~
很喜欢律师这个职业,挺能说的,但是很不喜欢他们即使知道被告有罪,也要站在他这一方,虽然我知道这是律师的基本操守,可还是有点接受不鸟~~
看了其他的,还是觉的justice好看~~~怀念阿~~~
感觉剧情在最后一集才真正开始精彩,前11集感觉内涵不够,庭审基本上辩护方都处于上方,很多时候都是看辩护律师怎么炫技,没有辩方与检方不相伯仲的紧张感,而且很多细节不够严谨啊,最后有种辩方莫名其妙就赢了的感觉...
本片让我感到特别之处在于除了证据,律师很多时候将关注点放在了如何影响陪审团上面,如如何通过着装给陪审团留下好印象,如何利用媒体影响陪审团心理......毕竟,在欧美法中,陪审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也有让人有舍本逐末,忽视了证据之感。
justice这个剧名初看起来蛮讽刺的,律师才不管什么正义呢,如果是也是客户的“正义”,反映在剧中,就是有时候真正的凶手在律师的辩护下最后会被无罪释放,这是不是违背了人们普遍理解的正义呢?就像片头Ron说的那样“如果你有好的律师,就等于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司法系统”。其实司法体系能保证的只有程序正义,至于实质上的正义,任何制度都是无法实现的。程序正义能够让推导出的真相最大限度的接近事实,能够保证审判结果最大限度的接近实质正义
金牌律师:优秀的剧情片 Not "Justice!",but "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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