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记得金粉世家里,燕西说,直到冷清秋离开之后,她所有的好处突然就都想起来了。而清秋独居阁楼的原因是,燕西说她身上已经没有一处姓冷的。不必为燕西背弃承诺而心寒,因为世上任何人都可能弄不清楚自己的真心。
最初的金燕西,那么固执的要和冷清秋在一起,或许有叛逆的成份在,越不容易得到的越要得到。各花入各眼,白白委屈了白秀珠。然而结婚以后,并没有担当能力的燕西,面对他愈来愈不欣赏的冷清秋,又选择了逃避问题,去投向白秀珠。
最终那场大火让燕西明白放弃生命都想要追寻的人是谁。当一个人再也不能给你带来一如往昔的快乐时,你为了曾经的时光,却能心甘情愿忍着痛苦,也要找到她。这难道不是爱情?
姗姗来迟的醒悟,却留不住他们背道而驰的步伐。不是每个人都会一直一直等着你,直到你学会珍惜。人生的聚散离合总是突如其来的。最可悲的是,曾经痴心待你的人,和你痴心以待的人,都弃你而去。
白秀珠和冷清秋身上有一处极为相似,就是十分看重自尊。冷清秋独处偏僻阁楼,吃很少的东西,每天写字,挂满房间
晚上在酒店的房间看数字电视的时候,竟然从央视12套发现了这部很多年前的老戏。故事只是刚刚开始,才演到燕西死命追清秋的那几场。诗社、送信、照片、别人的婚礼,期间冷冷的冷清秋欲拒还迎,羞涩的女儿姿态活灵活现。当她在同学婚礼前的一天,在冷宅门口遇到燕西后,关门的那一刹那说出那句:“我明天七点出门“。——很多事情便在此之后命中注定了。
我想起2002年——彼时我还是初三的光景——这部戏刚刚出来的时候,每晚和爸爸妈妈守在央视八套前等这部戏的那股劲儿,便觉得异常的生动。高中之后我特地从贝塔斯曼邮购了张恨水的小说原著,读来读去,这位鸳鸯蝴蝶派的代表人物这本被誉为民国版《红楼梦》的故事真是让我不怎么喜欢。书的描述显然没有故事的改编那样充满现代气息:尤其是求婚那段,浪漫是不少,可让我感觉更多的却是突兀。
我很喜欢董洁,怕就是从这部戏开始的。后来是与豪哥一起迷恋上这位主儿,就像后来的徐静蕾、江一燕一样,天知道我们今后还要一起迷恋上怎么的女明星呢?董洁最终得归根到冷清秋吧
一个人在客厅看《金粉世家》。正好演到胡同口路灯下,燕西和清秋表白的一场。
燕西决定要离开,清秋终于开口:“等一下……送我回家吧……”
上世纪初写的小说能够拼出这样一番不俗的浪漫,的确难能可贵。就算它摆在今天,除去与我的观念不相符之处外,也是颇为值得赞许的。当然,一见钟情是童话里的传说罢了,我自然还是相信相濡以沫所积累的激情。就算是默认燕西在路灯下第一次见清秋时,的确是一见钟情吧——我只是作为默认,那是一场剧情中的设定罢了。
对清秋性格的描绘,反而是最让我觉得夺彩之处。
惜字如金、腼腆含蓄、落落大方——真是那一段具备东方魅力的神圣的温柔。
首先,需要缘分。小巷初见,花店再遇,尼姑庵擦肩而过,一见钟情,再见倾心。
再有,需要创造缘分。瓢泼大雨里的追寻让燕西知道了清秋的住址,进女校里做她的国文老师,借钱搬进清秋的隔壁(当然,这是燕西开挂了),燕西一步步走进清秋的生活,先讨舅舅和丈母娘欢心,再俘获清秋芳心。她爱诗,燕西就先办诗社,后钻研两个月努力写诗。清秋说,他们是不一样的两个人,不一样的人是不能在一起的,就像葡萄藤上不可能开出百合花。燕西却说,虽然他们是不一样的两个人,但是因为他爱清秋,所以葡萄藤上挂满了百合花
“金粉世家”我真的是晚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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