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确实说教的意味重了点,也许看的过程,你会惊艳于卡司和剧本, 但是情节走向未免过于直白通透,一味的试图抬起你的下巴仰望于高高在上的法义和人性。 我想,这是过于直白的讲述方式,太急切的想让你明白法律和所谓社会公义之间的博弈之艰难了。
看完以后, 像是吃完一顿大荤宴席,失于素菜的调剂而被撑得难受的胃口,无甚回味了。
所谓的主旋律影片可能在那里都是一样的。只是,他起码真实,是个好故事,虽然讲故事的人口气过于制式化,但他传达的,我们准确地冷静的接受了, 没有过重感情的渲染和刻意放大的人性冲突,有的,就只是那段大历史下的小人物,虽然走向的依然是绞刑架。
片尾的EMPTY深得我心。 推荐值倒是大于影片本身。
2014.5.25
其实这部片子我是硬着头皮看下去的。因为真的就是在叙事而已,像我这种本身对电影不感冒的人实在抬不起什么兴趣。但是我觉得这部片子的确说了点什么。
看影评里居然有人说多年以前美国法律制度就比我们好了,我真是服了…………
一些关于美国的微博,只要是跟政治稍微有点关系的,或者是民众发表对美国的意见的po,我一定能在下面看到类似于”唉,这算什么,我们这里的xxx更加糟糕,不信你来看。“这样的评论。
我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似乎现在人们已经把中国的缺点当成了一种说话的资本。以至于我们一直否认别的国家的曾经的或者现在的缺失(除了日本的),”不不不你们绝对没有我们糟糕“好像连苦痛都要分个高下。
从别的国家的缺点反省自己国家的缺点,和”不管其他国家有什么缺点反正我们国家就是比你们差“,这里面有非常非常大的距离。真的非常的大。
看这片子之后的愤懑,在发现了罗伯特雷德福的名字之后,得到了印证。这部电影和他之前的《羊入狮口》类似,是一部谈论正确和错误在任何时候都无法改变的电影。电影的主旨是英美法系的立足点,即天赋人权和三权分立。这是所有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都知道的基本道理,如果这是一部中国导演拍的电影,我还可以说,他充满了革命性--至少可以这么说。但这是一部英文电影,那么这就成为了我们常说的主旋律电影。
这样的道理人人都知道,这就好像是写了一本如何学汉语给中国人看。然后,说了一句真理,就可以掩盖整部电影的混乱、冗长和单薄吗?
当然不能,这部电影漏洞百出,缺乏心意,平铺直叙,毫无节奏感。
主要的问题有
一、母亲
母亲的性格前后不一。开篇她是一个坚强、朴实的女人。但是后来在庭审阶段,她却在某些问题上表现出了罕见的私心。她一方面渴望保护儿子,一方面却又期望自己能够获胜。这种渴望是否合乎性格?她明知道政府想要的是她和儿子之间的一个。面对保护儿子的选择,她只有放弃自己。她应该毅然放弃辩护。
更不用说
“共犯”2011年度佳片,我们值得被公正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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