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终归是电影,看看演员漂亮的脸蛋也没有什么坏处,已经是好多年前看过的书了,过程经历什么的早已忘的七七八八,但电影却把当年的感觉给勾引了出来。一种无处安放的人生。现实中的每个人都在努力的安顿下来,四处漂泊的几年下来也许忘记了当初最开始时候的初衷。在路上给出了那份感觉,电影看看也就看看了。书哪天还是要回去脑补一下的。
本是奔着我k去的,不得不说k每次选的剧本都是很棒。笛安是很有思想的,毕竟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读书,只能说是一个真的很朋克的人。欲望驱使,对应着他跟玛丽露说的他精力无限。我想如果没有爱,他完全可以找到再一帮跟他继续朋克的人,朋克一生。但是人最终会安定下来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玛丽露想安定,她去结婚了,婚姻是可以没有爱的。赛尔安定了,他不会再跟笛安去放纵。最后笛安或者回去找卡蜜儿,或许仍然在路上。谁又知道呢。
1针对男主:如果没有自己的一项技能作为傍身术的话,那么,当你和朋友从颓废堕落的生活中回归到正轨时,可能就是流浪汉和精英人士的区别了。
2针对迪安:在颓废、堕落、迷茫中不断挥霍青春,取得即时满足,看似很自由,很潇洒,但是,迟早有一天,命运会给你相应的回报的。很多人总说自己迷茫,其实只不过是不愿安定下来,不愿承担责任罢了。宁愿跋山涉水、饥寒交迫连续五天五夜来到大城市找自己曾经的好友,想要再偷一时的欢愉,再逃避现实一次,但是,却不愿选择低下头颅,本本分分地回家踏踏实实做一份工作
没看过原著就来看电影,我第一反应是“你疯了”
看电影之前先看原著这一年新养成的习惯,不管怎样我认为是好习惯,既不会让电影左右我的看法,也不会让原著失去滋味。可是《白鹿原》剪出来的残缺不全的电影版让我对原著翻拍这种类型的电影的口味变得很谨慎和刁钻。这部《在路上》,单看电影,觉得还是挺有看头。前面给我感觉可能就是一群放荡不羁无所事事没有精神寄托的生活糜乱的年轻人。到后来迪安在纽约街头遇到去看音乐会的衣着整齐的赛尔时,我心里就转念了。
可能是出于青年人一种矫揉造作的感同身受,他们的经历让我的头脑反映出了一种异样,说不出是羡慕,还是激动,还是… 感觉像是自己在经历过的事儿,可是又像未曾遇到过。
一部电影的出彩之处除了引人入胜的剧情构造,应该就是配乐和原声了吧。 这部电影的配乐依旧是另一处惊喜。还有处于那个年代的那种清脆,吱吱呀呀的声响,以及蓝得像画的天空,清晰的皮肤,胡茬,头上的汗,通红的眼珠,很容易把人带入那种气氛。
同性恋,垮掉的一代,大麻,威士忌,狂驰在路上的年轻人,爱人
我没有看完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的原稿。曾经尝试过两次,中文翻译的乏味让人丧失了读下去的兴趣,于是改看英文,只是冗长的字句最终还是停在了100多页的地方。
不是原著粉的妙处在于你可以完全融入电影的每个镜头里,不必计较到底在何处亵渎了那垮掉的一代和被当做几代人的圣经的生活方式。
酒精、大麻、性,无处安放、放荡不羁的青春啊,前行着,迷惘着,堕落着,憧憬着……可就是从这样的放任和疯狂中瞥见了一种禅意,一种拨云见雾的禅意。
有男配控怪癖的我,深深被Carlo Marx吸引住。当他从酒吧走出去,搂着Dean,嘴里念叨着:“我走在125号大街上,忽然停住脚步,惊奇地环顾周围的一切,那种感觉就是,从一个生命那么长的美梦中醒来,我意识到上帝并不在高远的天堂,而是在这里,在这坚实的大地上,他也是个灵长类动物,和我们一样。”我简直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倒回去又仔细读了一遍,天呐,这不就是心底最纯粹的佛性被唤起吗?这不就是开悟吗?这不就是我始终致力到达的净土吗?!
多少人把在路上当成了一个奢侈的梦想
最近,有文化的胖子高晓松又出来洒鸡汤了!一首,《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炸穿了整个朋友圈。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
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你赤手空拳来到人世间
为找到那片海不顾一切
更鸡汤的是,演唱者还是民谣传奇,许巍。他的《蓝莲花》我从白领的写字间一直听到大理丽江的小酒吧。
那句“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同这首“不苟且”一出,仿佛就能把朝九晚五的手铐抛去喜马拉雅or青藏高原。
现实是,no zuo no die。就像是胖松说千万不要在中国买房子,然后自己在美国有一片农场。胖松的诗和远方的底气来自于他出身名门,无论是父系还是母系方都是彻彻底底的望族!
何况他也曾经苟且过,何况他早已过不惑之年,何况人家在加州有块农场,何况他现在身兼数职。所以他的诗和远方,你可能暂时无法触及。
所以,先苟且着。不要谈诗和远方。
乖,听话。么么哒!
鸡汤好喝,但不是所有人都适合,胃酸过多的人,喝了就有害。
如果没经过苟且,就谈远方,就怕你成为《在路上》的迪恩一样。小段时间受人崇拜,而后用所有的人生接受别人的施舍和同情。
【在路上】时代就像一面倒视镜,回放的未必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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