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饭店
只是为走投无路的人提供一缕生机
因为
黑暗中的一丝光亮
能给人带来希望
然后的重生
会使人 学着改变 学会做人
一个被冤枉的女人
成为挑衅招牌的火线
她只是好赌 酗酒 冲动乱来
但他的歌声是那么美妙
仿若昨日伊人
为她也好 为那些欢乐的兄弟姐妹也好
只顾自己性命的人丧失姓名
不能让其他人为这块招牌牺牲
屠刀 已生锈
而此刻 刀 不得不出
离歌声起 手已没有当年沉稳
刀已没有昔日痛快
但是践踏我名誉的人
必须付出血的代价
为她
我坏掉自己招牌
为她
我愿意堵上性命
骗子 一个个都是骗子
一个个都是瞎子
惟有
在失望中战斗
为自己正名
风沙起 血光四溅
刀剑停 尸横遍野
和平饭店依旧矗立
只是
我需要用生命完成救赎
杀人如麻,策马奔腾,尘土飞扬,嬉笑怒骂,再加上仿佛不要钱的鼓风机,构成了独属于上世纪香港电影审美的匪气和孤胆。撕碎的传奇式的结局,不愧是韦家辉的处女作。
近几年影评写得少了,也不喜再执着于故事,何况这部片画面风格强烈,演员也张力满满,值得夸的太多,但是作为韦家辉的脑残忠粉,这次却只想好好夸夸故事。
传奇元素的重重叠加
宿命、背叛、复仇,都是传奇的高频元素。对杀人王生平的描绘,以画外音的方式缓缓推入,仿佛是在讲述一个江湖传说。曙光下的白鸽,狂沙中的美人,都是传奇的意象象征
若有一个女人,眉眼如画、风情蚀骨,你爱她还是不爱?
爱
若有一个女人,烂赌成性、谎话连篇,你爱她还是不爱?
不爱
若有一个女人眉眼如画、风情蚀骨、烂赌成性、谎话连篇、唱歌迷死人、爱她会要命,你爱还是不爱?
……
看过此片后我觉得我低估了叶童,低估了电影!
之前我以为不过是一个烂俗的爱情故事,原来不止爱情,更有人性……
而叶童,现在看来,相比之下,似乎许仙才是她最没技术含量的角色……
和平饭店
和平饭店时个杀手开的给被追杀的逃难者的庇护所,他以自己的声名担保这些人的安全。
一个杀手为什么要开一个保护被杀者的饭店呢,而且他是在杀光了自己所有的兄弟手下包括妻子之后。
关于片头的大屠杀,片尾交代了原因,是由于几个兄弟勾结他的妻子背叛了他,或许是由于对自己最亲近的人的背叛使这个一个不可一世的杀人王突然转变,从一个杀人者成为一个保护者。
杀人王说,当你杀一个两个人的时候,你是个杀人犯,当你杀了成千上百个人的时候,你就成为了英雄。他在村子里偷了红薯,被一个男人抓着打,他杀了这个男人,接着他又杀了另外追来的7个男人,这以后,他在村子里要什么便有了什么,当他离去的时候,还有几个比他大的孩子要追谁他。从此他开始了杀人魔的生活。
和平饭店十年以后,当年他一时错念放过的那个痞子,纠结了一班马贼,设计层层圈套,用个妓女,让杀人魔破了规矩,受尽屈辱,让他十年里的兄弟在生死面前背叛了他。他的名义是,为那些十年前死去的兄弟报仇。
纵观杀人魔的一生,彻底的失败了。前半生杀人纠结的兄弟,到头来背叛他了,后半生
片子里的叶童,虚荣,好赌,骗人,偷东西,爱耍下三滥手段,可以说是个道德败坏到极点的女人。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当她唱歌的时候,可以令全世界都静止,安静地听她唱。爱上这样的女人,你会每时每刻都被折磨到死。可那一瞬间的销魂,就足够令你忘记这些痛苦。好像一杯放了毒药的美酒,明知会要命,还是忍不住要喝下去。平凡的男人万万不能碰她,否则肯定死路一条。只有片里周润发这样的英雄,能够战胜那致命的毒性,才能饮下这杯酒。
为了找个曲子重温了和平饭店,内心却不再和平。
我不追究剧情是否合理,导演是否高明,演技是否高超;
我撇开周润发、杜琪峰或者叶童不谈;我只说爱。
爱呀!是人就有爱,杀人王也不例外。
对女人的爱。
先说吴倩莲。杀人王太爱她了,爱她的红旗袍,爱她的红唇印,爱她的歌声,爱她的一切,简直爱到了极点。
但物极必反,爱极生恨。尤其是当他最爱的女人串通自己兄弟意图加害自己时。
那种爱,瞬间转换成恨,如火山般爆发出来,红了眼的杀人王杀了个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我爱你,你就要爱我。你不爱我,我便恨你。我恨你,你也恨我。你欲杀我,我便杀你。
杀人王很好的遵循了这个爱情和生死的双重游戏规则。这个规则适用于大多数人。
在杀光自己的兄弟和女人之后,杀人王孤独了,孤独到了极点他又想爱了。
但他不敢再爱女人,因为他的规则告诉他女人比江湖更冷酷无情。
于是他选择了爱江湖爱全人类。于是开了和平饭店,庇佑所有需要爱的避难者。
再说邵小曼,这个十年之后出现的翻版吴倩莲。
《和平饭店》盛宴级!1995,香港最后的英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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