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包天,纹身,哥特爱好者---兽人。牛逼,牛逼,牛逼---精灵。人类,对没错,就是简单的人类。就这三个设定还存在着bug,鄙视链依次是精灵-->人类-->兽人,好了,这就是本剧最有意思的设定,剩下的还有,追车,枪战,激烈的枪战,单打独斗,激烈的单打独斗,群殴,激烈的群殴。对,最尴尬的是莫名其妙加进来的慢动作和配乐。是的,很优秀,让观众见识了,哎呀,镜头拍很稳啊。故事呢?非常精彩,我试试,十五个字写完,兽人,人类,精灵组成的小分队保护魔杖不被精灵坏人,迈阿密公交司机的兽人
3.5,一场标准的魔兽RPG战役。
人类英雄和兽人英雄联合接到了一个寻找法杖并阻止亡灵复活的任务。
人类英雄打怪升级后成功专职为人类光灵圣骑士,而兽人英雄升级为酋长,最后成功杀掉了亡灵BOSS,而精灵族则负责全场拎酱油瓶打辅助,而且恐怕是史上最难看精灵族没有之一。
影片节奏控制的不错,虽然没有宏大场面,但是故事也算是讲述完整。亡灵女Boss难怪很眼熟了,龙纹身的女孩,可以可以,很惊艳了。
威尔史密斯挑战个人的第八百次科幻片,
这次电影的世界观做了宏大的设定,只是片子太短,也没办法去展示。
从片中来看,魔王在魔法世纪中,一直剥削和奴役全世界,而部分“精灵”“兽人”是他的帮凶,直到两千多年前的决战,人类和部分精灵击败了魔王,彻底翻身做主人。
魔法和使用魔法的人也逐渐被消灭,世界开始进入低魔时代。
之后 ,历史回到了正轨,美国出现了,洛杉矶也没啥变化,LAPD依然忙的不行。
区别只是人类社会中多了精灵和兽人的种族,就像是两个少数族裔。
其中兽人的代名词是 笨重、力量大、脑子也不太好,有自己的土话。
而精灵……还是尖耳朵,跟人没啥区别,也许与魔法元素更亲和、长得更漂亮,活的长点。
精灵还好,长得不错,怎么都能混,兽人就惨了,被歧视了两千年。
不论什么种族,都有机会诞生“光灵”,就是本片的名字。
这东西说白了就是能带电作业的电工,可以抓住魔杖,使用魔法。但是精灵的血统更容易,而人类大概十万百万人中才有一个。
对了,你猜对了,主角是那个狗屎砸中的。
然后
“光灵”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影评,B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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