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两遍,第二遍是读了剧本后看的。 科恩兄弟一直是我喜欢的编剧/导演组合。这部电影在我看来,是一首送给失败者的民谣。和弦简单,唱法平庸,正如大部分人的生活。
影片最后(也是开头),Llewyn被揍到在漆黑的巷子里,是和他那一夜开着车撞伤一只小动物最好的互文。
他是司机,亦是小动物。他无意中中伤了另一位热爱音乐的人(打人者的妻子,男主口中的摩西老奶奶),在这场起哄的事件中,他是司机,是肇事者。 然而“福报”来的那么快,第二天晚上就被老太丈夫报复了
不论一个人多么努力地“做自己”都必然会失败,因为总有一些内在的东西是外在身份所无法彰显的。一个人的自我认知是一个很不稳定的架构,很容易被下意识的驱动力和欲望破坏。
------ 以娜塔•莎莉塞
一个好朋友在看完《醉乡民谣》之后发消息给我说“男主真是惨cry,你发现没有,一般推销员运动员(的电影)就是励志片,能混个好结局。文艺青年追梦就永远水中捞月,导演对作为同行的文艺工作者们太残忍了。”
我说“因为文艺青年成功这种事毫无美感,必须颠沛流离才能成全文艺,世俗定义的幸福和成功在文艺领域就是最大的平庸和失败。”
其实我在这样回复的时候,我还没有看过这部电影。只是作为一个爱在朋友面前夸夸其谈臭显摆的人,我习惯性地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
当然,后来我补看了《醉乡民谣》,觉得男主……也还行吧,说运气差也好,说生不逢时也好,说是性格的悲剧也好,总之这种境遇配不上才华的案例,这种坚守内心却被时代无情抛弃的人,举目皆是,史不绝书。而Llewyn Davis
半睡半醒地听完了这部电影,无意识中已经泪流满面。
如果嘻哈是我的骨,摇滚是我的血,那么民谣大概是我的魂。
那么在圣诞节的清晨,允许我为这部电影,简单写几句零碎的感受罢。
#然鹅豆瓣不让我发表,因为我还没凑够140个字。所以我现在在凑字数。这个世界真是充满了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但还好也是这些事情在push着我们呼吸。
昨天夜里很想听民谣,于是看完了醉乡民谣。控诉生活之丧的电影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没有音乐的丧,另一种就是刚刚标记的这部。看过之后会觉得很美妙,甚至凭着一时冲动写下这样的短评:这样的音乐比什么都好。好过六十年代,好过猫喝的牛奶,好过公寓的沙发,好过公路上的大雪,好过反堕胎法,好过垮掉派,好过鲍勃迪伦的烟嗓,好过穆里根的黑发,好过乔治华盛顿和布鲁克林大桥。好过生活。在这部丧且美妙的电影里,最喜欢的台词是关于那两座纽约大桥的辩论:“他是个白痴吗?没人会选择乔治华盛顿大桥
i have heard your music.
凯瑞穆里根是一个很容易被操控的演员。the talk show player,the bar singer,they could nver be normal.but they are cool,even though they nver represents the lots of parts,and they existing,would be meaning much.jane and jim,they are funny couple.Justin is a rediculous singer star in the reality.
民谣可以代表什么,我也有过这样的岁月,在便利店里通宵,落到机场夜休,
“醉乡民谣”生活是一个圆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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